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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必须掌握的申请工伤认定时效 工伤赔偿必须掌握的申请工伤认定时效//工伤赔偿必须掌握的申请工伤认定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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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刘志鑫律师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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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刘志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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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劳动纠纷律师刘志鑫承办过众多劳动工伤案件,现从专业和经验出发,向您介绍工伤赔偿必
须掌握的申请工伤认定时效。详情请咨询:15007559870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
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λ在
规定的时效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时效,就很难认定了。
对于申请工伤的时效,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
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
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用人单位由于种种原因不按规定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这种情
况下,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提请认定。上述认定主体可以在事故伤害
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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