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注册条件,可享受哪些待遇
1.公司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必须是“融资租赁”或者“租赁”字样,注册资本*低1.7亿元人民币,且需要实缴验资,经营期限不超过30年;
2.具有可以作为公司注册经营之用的非居住性质的房屋地址,需要提供房产证和租赁协议;
3.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和五名金融相关专业的高管人员、且高管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企业管理经验3年以上;
4.股东可以由企业或个人组成,企业具有与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资金来源稳定、股权关系简单透明、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发展战略和盈利模式清晰,诚信和纳税记录良好;
5.优先试点领域为主要股东有设备制造与销售、大型工程施工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领域背景,或为中小微企业及农村农业现代化发展服务,或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为环保、市政、医疗、教育、文化、养老等领域或产业服务;为制造业产品出口及企业“走出去”发展服务等;
6.必须充分说明母公司的上一年经营情况(营业收入、利润、资产负债率、含纳税情况)、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考虑主要业务领域、业务模式、资金来源、未来三年的业务发展总体规划以及拟设立试点公司的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经营范围:
上海: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不含融资担保)。【依法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依法应经许可审批而未获许可批准前不得经营】
安徽: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经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租赁交易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办理周期:
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正常设立周期40-5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正常设立周期30-4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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