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灭火器年检维修换新,北京灭火器检测加压价格,北京灭火器销售公司,详情可来电咨询。
灭火器更换检修必须在消防部门授权许可厂家进行换粉充装,未经允许的检修场所更换的灭火器由于技术技术不达标,一旦投入使用,不仅导致器材本身无法正常使用,延误扑救火灾,而且直接影响火灾的报警和人员疏散,极易造成火灾蔓延和扩大,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按照消防局的规定:灭火器的安全周期为12个月,超过期限必须进行维修保养。因此用户购置灭火器仅是开始,配置使用灭火器大量的工作还是在每年的检测、维修和保养。使用单位应当至少每十二个月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俗称灭火器年检),主要的检查内容是: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铭牌是否完整清晰;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喷射软管是否畅通、是否有变形和损伤;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灭火器年检,灭火器维修必须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切实维护和谐稳定,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消防护卫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按北京消防条例及消防法及相关规范,定期联系消防器材维修公司对本单位范围内灭火器进行年检、维修工作。
灭火器维修人员管理
一、依据GA95-2007-5.4
二、从事灭火器维修工作的技术、维修操作和检验人员,均应接受上岗前培训 和实际操练,熟悉本岗位职责、灭火器结构原理、产品标准及相关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维修单位应设有专职的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且检验人员、维修操作人员 应相互独立,人员数量应满足维修品种和维修量的需要,并不得少于2人。
四、对维修人员的训练课程须由制造商或其它合格的并被认定的机构来实施。
五、维修人员每三年需至少再培训一次。
六、当产品标准、配件标准或有关规定发生变化时应对维修人员进行再培训。
几种不允许再维修更换而应报废的规定:
1、结构不事理的(如筒体平底的;贮气瓶外置,进气管从筒身上进入筒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
2、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虽有贴花,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的出厂年月的);
3、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无法安装)卸气螺钉和固定螺钉的;
4、具有手轮式阀门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更换嘴式阀门;无间歇喷射机构的,灭火剂量大于4kg的灭火器,应更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