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收条件 
1、土建、水电工程全部结束;
2、各种门、窗、栏杆等安装完毕;
3、通正式水、电;
4、幕墙、钢结构、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等工程安装、调试结束;
5、雨污水、小区内道路等市政工程结束;
6、景观绿化、各类综合管线等配套工程结束。
二、分户验收
1、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宜参与验收工作;
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包含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连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送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一)室内地面、墙面、顶棚抹灰、门窗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普通水泥楼地面;板块楼地面面层;室内墙面;室内顶棚;
门窗:开启、配件、密封、排水、进户门质量。
(二)室内空间尺寸、护栏、玻璃质量分户验收:
室内空间尺寸;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置;玻璃的品种、观感质量。
(三)防水工程、公共部位分户验收:
外墙防水、外窗防水;防排水楼地面;屋面防水;公共部位楼层梯段踏步及楼梯护栏;地下室防水、通道;其他:烟道、透气孔及通风道。
(四)安装工程分户验收: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排水管道安装工程;室内采暖系统;卫生器具;电气工程;智能建筑。
(五)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单位审核签字。
(六)成品合格证
到市质监站购买成品合格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盖章后,一份张贴在户内明显处,合格证原件交付时交给业主。
三、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竣工预验收)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一)现场实物质量验收
1、 验收组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要求,对照验收标准审查施工资料质量,抽查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进行工程观感质量 检查。对验收内容做出全面评价,形成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结论意见,验收组人员签字。如果验收不合格,验收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重新组织工程施 工质量竣工验收;如果验收合格,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相关单位签字盖章。
2、 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对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组织形式、验收人员资格、验收程序、执行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对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