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手工皂进口代理清关
一、手工皂进口清关,收发货人备案所需要的资料
手工皂的进口,主要操作点在于收发货人备案,标签备案,以及保健类的药监局备案。
1、收发货人备案需要提供的资料
手工皂类的产品进口,由于进口监管比较严格,往往要求收、发货人在检验检疫局备案。一般情况下,发货人备案时间一天就差不多,收货人备案一般要5个工作日。所需要的资料,列明如下(实际操作中的出入以操作人员及时间当下为准):
1)收货人备案表
2)收发货人信息
3)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表(收货方)
4)手工皂企业质量管理证书(收货方)
5)收货人法人身份证
6)收货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正本)
7)产品成分表
8)自理报检备案证书
——以上都需加盖公章。
2、标签备案
进口手工皂,需要将标签翻译成简体中文并登记在册。标签内容一般包含有:产品中英文名称,功效,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成分,净含量,原产地,生产商,生产商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批文号(特殊手工皂),经销商名称,经销商地址等。实际操作中,则在报检员或者检验检疫句相关工作人员指示下进行。
二、办理“中文标签审核备案”
进口手工皂经营企业应当到当地商品检验检疫局领取表格,准备下列申报文件:
(1)备案表格;
(2)手工皂英文标签样张(1套)及相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3)印制好的中文标签(3张);
按照现行要求,保留的原正面标签显示的外文必须在中文标签上有对应译文,且中文品名字体要大于外文品名字体。样张必须是原样大小,可以是彩色打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5)国外检疫及相关机构和组织出具的《产地证》正本
(6)生产厂商生产工艺流程成份鉴定分析表正本
只需要简单的手工皂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示意,并加盖企业印章或负责人签署。
手工皂进口业务顾问: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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