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工程中心建设专项申报
广东省1988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已经确定,并开始组织实施。 广东省今年安排建设项目30项,投资180亿元。按行业分:交通10项、电力5项、工业6项、水利城建5项、精神文明4项。其中:广州地铁首期工程、大河水库、东江太园抽水站为投产项目,广珠铁路、省档案馆、广东演艺中心等15项为续建项目(见附表)。这批重点项目建设投资安排将体现保收尾、保投产和保重点续建项目的精神,并要求着重解决好
提示1:核心技术领域与已建立的省工程中心有差异化,*保障专业方向省内的唯一性,命名前需进行名称查重。
实施目的:
为加快推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研发平台工程化研究开发能力,按照质量与效益并重,研发与应用同步的要求,着力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领域认定一批省级工程中心。充分发挥工程中心在工程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高端人才聚集与培养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有效承接国家重大科技技术成果转化,服务广东经济发展。
补助方式:
1.省级财政无直接经费给予扶持;
2.批准组建的下一年度起可申报工程中心建设相关的专项,采取竞争性资助;
3.部分地市(区)对省工程中心认定有配套经费。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企业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不能重复申报;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同一技术领域已建有工程中心的不能重复申报,且当年仅能申报建设1家工程中心。
提示1:2018年新的规定,(企业)只允许建设一个省级工程中心,不同领域也不能申报;
提示2:高校和科研院所一个法人单位当年只能申报一家,不同年度可建设不同领域的多个省级工程中心;
提示3:没有组建市级工程中心的也可以直接申报省级工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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