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形式美是手段
广告摄影以一种宣传方式,作为一种信息传播媒介.在当今经济和其他领域中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同时也逐渐被人们认识和重视,并已成为推动经济和其他领域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广告摄影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商品经济的日益繁荣,对于审美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作为更好的表现产品的审美,摄影中的形式美和内涵美就必不可少了。
谈起广告摄影的审美多元性与形式美,它既是由形式自身或形式的构成方式所引起的美[8]。如图3—3是一幅形式感相当强的高跟鞋广告照片,无论从色彩的搭配,还是物体本身的形态都具有形式美感。
人们由于长期的认识实践和审美实践,已经很容易发现对象的外在形式特征,这种特征既是事物的客观存在形式,同时也是人们认识事物的途径和门户。如果这种特征具有一定的鲜明性、规律性,就会使我们感到美。
摄影形式美,是摄影审美活动到达一定程度的产物。也是人类审美活动进入高级阶段的标志。形式不是隐性存在,也不是纯为表现而存在,它以已经成为艺术创造与鉴赏的目标之一。它不仅可以表现内容,甚至可以创作内容。因此,摄影形式美带有强烈的现实气息,他直接来源于客观世界[9].
2、内涵美是宗旨
广告摄影中,另外一种能表现审美特性的元素应当属广告摄影的内涵美了,内涵美不仅超乎内容的具体存在而且对审美起着决定性作用。首先,内涵美是统摄一切内容的精神的或内在的审美价值根本来源[10]。在审美实践中,这种偏重于理性或智慧审美的情形并不少见。而精神恰恰是美的真正价值基础。再者,内容美是创造者、被发现者和观赏者情感心态的终极存在。虽然形式美也可以传达一定的情感因素,但人类情感在绝大多数场合还是汇集于事物本身,传情从根本上说还要依赖内涵美。可见内涵美比内容本身更加属人化。为此可以看出广告摄影审美表现也并非单一,而是趋于多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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