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E,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原产地证书,供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
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2005年7月20日起,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全面降税。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2010年1月1日将关税最终削减为零。老挝、缅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将关税降为零。
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家。
原产地证书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对进口国而言,出口国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进口国海关清关时的关税优惠的凭证,确定税率待遇的主要依据;
(二) 进行贸易统计的重要依据;
(三) 实施进口数量控制、反倾销、反补贴等外贸管理措施的依据;
(四) 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货物,确定准予放行与否的依据;
(五) 证明商品内在品质或结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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