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商标注册申请资格
根据德国商标法,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是任何国家或地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商业者、或自然人。
德国商标注册保护对象 文字,字母,数字,图形,音响,立体等。商标不经注册不能受到保护。
商标图样
1.申请时必须提供希望受到保护的图样。
2.文字商标中的字体如果不是专利局通用的,如图形化设计的商标,或组合商标和指定颜色的商标,必须提供四份图样。
3.如果需要颜色保护,在申请中必须指明颜色。
4.注册立体商标需要提交四份相同的平面图样。*多可能需要此商标六个不同角度的视图(每个各四份)。
商品和服务
商品和服务必须以分类顺序填写;建议使用尼斯分类字母排序表中的名称。如不行,也可以用行业中通用的名称。必须使用德文。如果需要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解释,德国专利局会通知申请人,要求解释。申请一旦提交,不能再增加商品或服务项目,但随时可以减少。申请人可以指定一个优先类别。如果费用不足,此类将被优先考虑。
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人向德国申请商标注册,委托本公司代理到德国的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在我们收到申请文件后,我们会及时转如交有关部门。
申请人一般在6周之内收到答复文件、受理日和受理号。商标申请在法定的必经程序非常顺利的情况,一般约需6-9个月。
如果需要加急办理(3-6个月),则另需缴纳加急费用。
若该商标申请在审查程序中出现商标局核发补正通知、审查意见的情况,或者进入特别程序,即出现商标申请被初步审定公告后遭他人异议或商标申请被驳回后申请复审的情况,商标申请*终获准注册则需更长一些时间。
获得商标注册证后,商标局向社会公开其商标,如果在3个月内没有遭他人异议,此商标的所有权就属于贵公司,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前可以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如果在3个月内遭他人异议,商标局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德国商标申请注册的优先权
如果一商标在巴黎公约一成员国内已经完全相同地注册(图样、商品),那么除了特定的情况,可以获得注册。
请求加速审查 指希望就申请要求和驳回*对理由作出迅速决定。需交附加费500美元。
申请人以及申请资料
申请人主体资格: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可申请注册商标。在德国没有营业所的申请人只要在其设有营业所的国家接受德国的商标并且予以和其本国的商标相同的待遇时才能依法在德国申请商标保护。
申请所需文件:
1、商标图样。
2、商品和服务清单。
3、外国申请人还需提供原属国商标注册证副本,对给予德国公民特权的互惠国家公民无需认证。
异议
商标注册公告后,在先权利人可以在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异议一式两份作出。如果异议成立,注册将被撤销。如果这三个月里没有异议,商标就被正式注册了,只有注销撤销程序才能撤销商标权。
德国商标的保护期 保护期十年,从申请日算起,至十年后申请日所在月的*后一日为止。以后,每次续展十年。续展必须在保护期*后一日前作出,如果在这一天还没有缴纳费用,专利局将通知注册人其商标将被撤销。在此通知送达后六个月内,注册人仍然可以提出续展,但必须多交一笔费用。
商标注销 商标权所有人可以在任何时候全部或部分(指部分商品或服务)放弃注册商标。在申请过程中,可以随时撤回,或减少商品或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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