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馨榕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创办十四年来,连年被深圳市、区劳动局评为职业培训系统“先进单位”,同时陆续被评为深圳“十大知名教育品 牌”、“深圳市300家*具成长性企业”、深圳市“先进私营企业”、深圳市“诚信服务蠠法经营”、深圳市“服 务信誉品牌”三优企业、“广东百佳美容诚信服务机构”、“五星级服务示范单位”、“社会满意十佳民办学校”、 “杰出义工服务集体”、“深圳市*具影响力培训机构等荣誉称号.馨榕学校与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联合办学,开设" 卓越领导力提升班"及王牌店长/经理培训暨资质认证特训班培训项目,为行业打造精英团队。欢迎来电咨询洽谈:13925211818 王俊荣 1203902810@qq.com
三级形象设计师
----三级形象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形象设计师
----二级形象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科学历,取得三级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形象设计师
----一级形象设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级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形象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形象设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新职业试行期间:
(4)取得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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