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录,供求信息免费发布平台
 
  首 页 企业名录 产品大全 商业机会 企业建站 我的办公室
手机站
企业库
您当前位置是:产品大全 >> 商务服务 >> 服务业未分类
深圳劳动纠纷律师刘志鑫: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和材料 深圳劳动纠纷律师刘志鑫: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和材料//深圳劳动纠纷律师刘志鑫: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和材料

浏览大图
公 司: 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刘志鑫律师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7日
留言询价 加为商友
  联系信息 企业信息
刘志鑫 先生 (经理)
联系时,请说是在企业录看到的,谢谢!
电  话: 0755-61821621
传  真:
手  机:
地  址: 中国广东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办事处龙观东路83号荣群大厦8楼
邮  编:
公司主页: http://liuzhixin34.qy6.com.cn(加入收藏)
公 司:广东龙新律师事务所刘志鑫律师

查看该公司详细资料

详细说明

    深圳劳动纠纷律师刘志鑫处理过众多劳动工伤案件,现向您介绍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和材料。详情请咨询:15007559870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伤保险的业务指南中指出“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 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质特征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工伤认定是 指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 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申请时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申请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刘志鑫律师,您专业的劳动工伤争议律师!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www.qy6.com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来信通知删除。
该公司其他产品信息
 1 2 直接到第
39 条信息,当前显示第 1 - 30 条,共 2

机械 仪器 五金 电子 电工 照明 汽摩 物流 包装 印刷 安防 环保 化工 精细化工 橡胶塑料 纺织 冶金 农业 健康保养 建材 能源 服装 工艺品 家居用品 数码 家用电器 通讯产品 办公 运动、休闲 食品 玩具 商务 广告 展会
1 2 3 4 5 6 7 .. 联系人:刘志鑫 电话:0755-61821621

关于我们 | 网站指南 | 广告服务 | 诚招代理 | 诚聘英才 | 付款方式 | (企业录)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