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3 锂电池
38.3.1 目的
本节将介绍对锂电池和电池组进行分类应遵守的程序(见UN3090 和3091 以及《规章范本》第3.3 章的适用特殊规定)。
38.3.2 范围
38.3.2.1 锂电池和电池组应在某一特定电池和电池组型号运输之前,
进行《规章范本》第3.3 章特殊规定188 和230 要求的试验。锂电池和电池组如与试验型号具有下述差别:
(a) 阴极、阳极和电解液有按重量超过 0.1 克和20%的变化(以较大者为准);
(b) 有会显著影响试验结果的变化。应视为新的型号并进行所要求的试验。如果一个锂电池和电池组型号不符合一项和多项试验要求,应采取步骤纠正造成不符合要求的缺
陷,然后对该电池和电池组型号重新进行试验。38.3.2.2 为了分类目的,适用下列定义:合计锂含量是指组成电池组的各个电池锂含量或锂当量含量克数之和。电池组是指以固定方式连接在一起的一个和多个电池,包括外壳、接UN 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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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和标记。
注:通常称为“电池组件”,其主要功能是为另一件设备提供动力
源的装置,在本规章中当作锂电池处理。
钮扣形电池和电池组是指总高度小于直径的圆形小电池和电池组。
电池是指单一的封闭的电化学装置(一个正极和一个负极),其两个电极之间有电位差。在本规章中,如果封闭的电化学装置符合“电池”
的定义,它即是“电池”而不是“电池组”,不管在本规章外该装置被称为“电池组”还是称为“单一电池的电池组”。组成电池是指电池组包含的一个电池。
交替充电放电周期是指对可再充电电池或电池组完全充电和完全放电的一个程序。
解体是指排气和破裂使电池和电池组任何部分的固体物质穿过放在离电池或电池组25 厘米处的丝网筛(直径0.25 毫米的软铝丝,网格密度每厘米6 至7 条铝丝)。
流出物是指电池或电池组排气或渗漏时释放出的液体或气体。
当量锂含量在锂含量定义中界定。
*一个交替充电放电周期是指完成所有制造工序之后的起始充电放
电周期。
完全充电是指可再充电的电池和电池组被充电到其设计标定电容量。
完全放电是指下述两种情况之一:UN 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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