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日起,江门市5大市直医院将开始收取停车费,看病患者凭相关票据在24小时内需缴纳5元,非看病者则为8元。据悉,涉及的停车场将委托第三方管理收费,医院每月收取一定的租金。对此,不少市民认为可以防止一些长期占用停车位的现象,但是否紧张到需要收费需要看实际情况。
据了解,目前经过招投标,托管公司已确定,并与5大试点医院签订了相关协议。南都记者从多家医院了解到,由于各医院车位数量、空缺情况不定,各医院每月靠停车费所得金额不同,其中市中心医院仅为3000元/月,该资金将设专门账户,用于医院发展。
对于收费新规,多位医院负责人表示,不知道市民对此的反应及车位停放情况是否有较大改善,未来将考虑对第三方运营情况进行评估,不排除调整收费模式和费用的可能。采取停车差别化收费后,就诊者凭借当天打针、检查、输液等相关单据,即可作为“服务对象”收费,但住院病人部分,部分医院认定却不同。如市人民医院病人住院期间均可享受“服务对象”停车标准,但市中心医院则只能在入院、出院当天为“服务对象”。
对于收费,开车出行的李先生表示:“收费是大势所趋,佛山广州的医院早就收费了,可以防止一些长期占用停车位资源的情况存在,让真正有需要的人的需求得到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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