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京翼工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详细说明
对于房屋或者其他既有工程经使用多年时,存在以下情况时,需进行房屋安全性检测。
1)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
2)用途改变或使用需求增加;
3)使用环境改变;
4)遭受灾害或者事故;
5)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
6)出现影响结构安全性、舒适性或者耐久性的材料性能劣化、构件损伤或其他不利状态;
7)未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了解结构现状;
8)对可靠性有疑。
一般规定定性鉴定现场检察的顺序宜为先房屋外部,后房屋内部。破坏程度严重或濒危的房屋,若其破坏状态显而易见,可不再对房屋内部进行检察。
房屋外部检察的重点宜为:
1丶房屋的结构体系及其高度、宽度和层数;
2丶房屋的倾斜、变形;
3丶地基基础的变形情况;
4丶房屋外观损伤和破坏情况;
5丶房屋附属物的设置情况及其损伤与破坏现状;
6丶房屋局部坍塌情况及其相邻部分已外露的结构、构件损伤情况。
根据以上检察结果,应对房屋内部可能有危险的区域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出鉴定。
房屋内部检察时,应对所有可见的构件进行外观损伤及破坏情况的检察;对承重构件,可剔除其表面装饰层进行核查。
对各类结构的检察要点如下:
1丶着重检察承重墙、柱、梁、楼板、屋盖及其连接构造;
2丶检检察非承重墙和容易倒塌的附属构件,检察时,应着重区分抹灰层等装饰层的损坏与结构的损坏。 现场检检察人员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为了确保农村房屋的安全使用,正确判断农村房屋结构的危险程度,及时的治理危险房屋,有关部门特制定该鉴定标准,制定该鉴定标准也是为了避免像房屋倒塌伤人之类的事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