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工作标准
1、坚持“安全*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规程、规章制度。
2、对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两措计划、培训计划和安全工作目标,严格执行,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严格落实“两票”、“三制”以及标准化作业要求。协助所长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研究安全工作,制定改进安全管理的办法,严格执行安全考核。
4、按期完成10kV及以下电力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检查结果进行严格考核。
5、积极抓好各项安全工作,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并做好事故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6、积极协助所长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事故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记录。
7、积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依法保护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施不受侵犯。
8、大力加强全所人员的安全培训、安全规程学习及考试等工作,全面提高人员的安全技术业务水平。
9、按时整理、汇总、上报安全方面有关资料、报表和总结,定期向安监部汇报各项安全工作。
联系人:杨老师
手 机:1326121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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