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支持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在区外开展保税展示交易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可按政策规定申请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等。
厦门市对融资租赁业的财政扶持政策。融资租赁(金融租赁)公司购入设备并被我市企业租赁使用的,按照租赁合同、发票金额的5‰给予奖励,*高奖励金额200万元。购入我市地产设备开展业务的,*高奖励金额提高至300万元。全国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注册和转让、私募基金备案咨询前海博创首席顾问高女士 I77 2792 26O9
一、按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高奖励金额500万元,奖励资金在注册资金到位后拨付。注册资金5亿以上的设立奖励政策采取“一企一议”办法研究确定。融资租赁公司在我市租用办公用房的,按其实缴租金(租金参考同期市场行情)的30%予以连续3年的奖励,累计奖励资金不超过30万元;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其购房总价款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自融资租赁公司注册年度起,参照其缴纳的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前2年按87.5%比例、后3年按50%比例给予资金奖励;自融资租赁公司租赁公司注册年度起,参照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2年按35%比例,后3年按25%比例给予奖励;融资租赁公司缴纳的印花税可根据融资租赁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即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对分别签订购销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的,按规定分别贴花。全国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注册和转让、私募基金备案咨询前海博创首席顾问高女士 I77 2792 26O9
三、融资租赁公司购入的船舶、高端装备制造设备、新能源生产设备、医疗设备、高端包装印刷设备并被我市企业租赁使用的,按照合同金额5‰给予奖励,单一企业单笔业务奖励金额不超20万元,总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融资租赁公司购入我市企业生产的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设备开展业务的,按照合同金额6‰给予奖励,单一企业单笔业务奖励金额不超30万元,总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融资租赁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而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融资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财务、经营管理和租金逾期期限等因素,可按年度净利润1.5%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全国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注册和转让、私募基金备案咨询前海博创首席顾问高女士 I77 2792 26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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