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规要求
在第四版的要求中,临床数据的“运用”包括: 
1)评价要进行的是现行有效技术(State of the Art)的评估;
2)评价分析器械/等同器械的数据,包括:
① 安全的要求(ER1);
② 风险收益比的要求(ER3);
③ 性能的要求(ER3);
④ 副作用的可接受度(ER6);
⑤ 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上市后的临床跟踪。
在分析的过程中,第四版更注重引入“统计分析”的方法,包括:
1)数据评估和加权(第9节和附录6);
2)数据分析和证实符合性(第10节和附录7)。 
二、实施日期
由每一个公告机构自行决定第四版的实施日期,MEDDEV2.7/1作为一份指导原则本身并没有“生效日期”。目前大多数的公告机构如TUV南德(NB0123)、TUV莱茵(NB0197)、SGS(0120)都已不再接受第三版临床评价报告。
对于新申请CE认证的企业如是要求,对已有CE证书的企业,也会在监督审核的时候被要求按照第四版进行补充评价即更新撰写。
按照第四版指导原则的要求,临床评价报告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概要
(二)临床评价的范围
(三)临床评价的背景:当前的知识,*新的技术水平
(四)评价的设备
4.1 评价的类型
4.2 等同性说明
4.3 制造商产生和持有的临床数据
4.4 来自于文件的临床数据
4.5 临床数据的总结和审核
4.6 临床数据的分析
(五)结论
(六)下次临床评价的日期
(七)日期和签名
(八)负责临床评价的评价者的资质
(九)参考
针对MEDDEV2.7.1 Rev 4,SUNGO可以协助您:
1、协助建立临床评价程序;
2、建立临床评价方案
3、寻找等同产品,进行等同分析;
4、搜索文献及其他临床数据;
5、临床数据分析;
6、完成临床评价报告。
SUNGO将基于目前申请企业的现状,依据MEDDEV 2.7.1 Rev 4的相关要求,编制能够符合发证机构要求的全英文临床评估报告。
此外,我们将协助企业向认证公司提交整改资料,负责整改认证公司开具的不符合项,直到认证公司评审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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