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商品
根据《1945年电力安全条例》中21款(Section 21)规定,以下产品为申报商品:
电器附件:电器连接器、控制和调节装置、电线开关、日光灯镇流器、日光灯起动器、灯座转接器、灯座-卡口和螺旋式、微型过量电流断路器、电源输出设置、插头、剩余电流装置、插座输出转接器、插座输出装置、供电活动电线、壁式开关
身体用电器:电热毯、活动加热垫、干发电风筒、全浸式加热器、电按摩器、电剃刀和发剪 室外电器:栅栏增能器、树篱修剪器、昆虫电杀器、草地护理器具、游泳池和按摩浴缸设备
家用电器:烤面包机、衣服烘干机、洗碗机、电风扇、地板磨光器/洗刷器、电暖炉、电熨斗、电水壶、厨用机器、液体加热器具(包括电饭煲)、微波炉、手提式烹调器具(包括搅拌机和电炒锅)、放映机、抽油烟机、电炉灶、冰箱/冰柜、缝纫机、电视接受机、吸尘器、洗衣机
照明器具:装饰性照明设备、检查性头灯、手提式灯、治疗式灯、圣诞节和节日灯饰 供电器具:电池充电器、超低压供电器 其他杂项:电弧焊机、压力储谁热水器、电动工具、烙铁 以上产品清单有可能更改和增加。可直接向公平交易办公室安全与标准处(Safety and Standards Branch, Office of Fair Trading)咨询。
(三)跨塔斯马尼亚相互认可协议(TTMRA)
TTMRA是澳大利亚同新西兰之间的协定,并已经各方签署。根据协定规定,不需取得另外的许可,在澳大利亚合法销售的产品在新西兰同样可以销售,同样,在新西兰合法销售的产品也可在澳大利亚销售。该协定从1999年5月开始实施。
(四)非申报商品 非申报商品包括:电子零部件:用作电子产品安装部件或者与之相联的部件的安装设备、固定设备、材料,但不包括设备本身或光源以及申报商品。
光源:灯光组合用作过滤、发散或者将一个或多个灯光转换的辅助设备、配件,用以提供电路线、内部或连接线路) 以及其它非申报商品的电子产品 合格的非申报商品粘贴《适用证明书》(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1945年电力安全条例》规定,非申报商品必须符合*低的安全标准,即AS/NZS3820:1998--对低压电子设备必要安全要求。有关申报程序、测试、核准更新以及标志等规定均与以上对申报商品的规定相似,不再赘述.
更多检测认证疑问请联系刘小姐电话 13600151281 QQ 1216317725 微信 pipixiaze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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