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质量监控网格
根据不同的的监控区域(城市、郊区、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等)的监测和管理要求,以1Km为标准网格间隔(可以根据环境和管理需求适当调整网格间隔)。对检测网格进行划分,在每个网格线交点放置1台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共计79套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
2.敏感区域监控网格
以唐山市区6个国控点为中心,对其周边一公里范围内的东、南、西、北4个方向,及2公里范围内的东北、东南、西北、西南4个方向分别进行污染情况监控。每个国控点周边架设8套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监测参数为PM2.5、PM10、SO2、NO2 CO/O3),由于实际情况不同,实际布设点位有所变动,并且,由于有些国控站点距离较近,造成有些点位可能重复,综合上述情况,优化后敏感点网格点位,共计42个点位。
3.传输区域监控网络
取城市主区域中心,半径取城市主区域中心与周边区县交界最远距离,在网格中心的正北、正东、正南、正西、东北、东南、西北、西南方向安装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同时在该网格基础上,向外扩张4-5千米,在形成的监测网络上正北、正东、正南、正西、东北、东南、西北、西南方向安装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可根据环境监管需求增减监测点位)。根据唐山市实际情况,共布设15个点位。
4.扬尘监控网络
在每个工地的区域内或出口布设一套便携式颗粒物监测仪(国标方法),在工地边界的东北、东南、西北、西南4个角分别布设一套微型颗粒物监测仪(用于趋势分析和预警)。目前唐山市主要在建工地项目有41个按照每个工地配一套β射线法颗粒物监测仪,4套微型颗粒物监测仪的方式进行布设,供需41套β射线法颗粒物监测仪,164套微型颗粒物监测仪。
5.企业监控网格
唐山市市区内企业主要是一些陶瓷厂以及涉VOC排放企业,共需42套微型空气质量监测仪,44套微型VOC监测仪。
6.生活源监控网格
针对唐山市内主要的22家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就餐人数300人以上)进行监控,在油烟排放口下风向20米范围内,分别安装1套微型颗粒物监测仪,共需22套微型颗粒物监测仪,同时,针对唐山城区加油站点进行TVOC检测,共需布设12套微型VOC监测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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