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认定后管理不重视
或者没做好
分分钟会被摘掉“帽子”
甚至追缴已享受的优惠
以下是一些一不小心容易被“摘帽”的行为
可能触发的原因:
☑ 季报、年报未及时填报
☑ 季报、年报填写的数据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体系要求
☑ 未建立研发费用专账管理,或者专账管理不达标;
☑ 季报、年报或申报材料与报税数据不一致
☑ 技术项目立项不合理,并未做当年度加计扣除
☑ 专利条件不符合或关联度低
......
以上是往往看似简单却经常被忽视的触发点,更多“摘帽”原因诸如偷税、漏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所以要做到以下几点:
01
及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发科[2016]32号)规定:高企资格有效期内,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表,将被取消高企资格。
提醒:高新技术企业不仅要填报“年报”,需要填报的还有“季度报“、“半年报”等,而且要填报的政府系统不止一个,有科技厅、科技局、统计局……
02
积极配合抽查及复核
复核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取消高企资格,税务机关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或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高企税收优惠。
只要在日常管理中,企业积极关注高新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科技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占比及知识产权等情况,做好研发费用投入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管理工作,自然“身正不怕影斜”。
03
及时报告企业发生的重大变化
企业发生更名或认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高企资格不变,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
这里最需要提醒的就是那些“异地搬迁”的高企小伙伴,不要以为主体走了“头衔”自然会跟着走啊,关于高企异地搬迁视搬迁程度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呢:
特别提醒
1.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须向迁入地认定机构提交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迁入地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
2. 完成整体迁移的,高企资格继续有效,编号和有效期不变;部分搬迁,由迁入地认定机构重新认定。
常见误区及解决思路
1.误:等到复审或者被抽查再突击解决
NO!NO!NO!遇到专利,高品收入的抽查是无法突击的……细化到每个月的具体工作中,确保每个月的财务数据都合理合规。
2.误:季报和年报无专人负责,无人审核
这不就是拍脑袋填数据么!现在是大数据时代,政府部门已经开始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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