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基本户
1、银行基本的概念: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村民委员会、招待所、幼儿园等。
3、开户证明文件: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非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
4、银行基本户的使用: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票,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银行一般存款账户
1、银行一般存款账户的概念: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开户证明文件: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下列文件:
(1)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2)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3、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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