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到公司领导指令后共同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和配合设计人员搞好施工图设计工作。
2、设计定稿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图进行二次内审,无异议后制定该项目所需的人力、材料、生产设备等计划,上报主管经理审批后转到综合办给于办理。
3、接到施工图纸后,项目经理和预算员共同核定该项目的成本预算(填报成本核算表),并上报财务备案,以备公司的资金调配。
4、项目经理和技术员针对该工程共同起草制定该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技术、安全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严格按照施工流程和工程质量标准组织施工。
5、进入施工现场后立即组织对施工场地的勘测,解决施工用电、用水、暂设等问题,并与甲方进行沟通(交换联系电话)。
6、项目经理从进入工程现场(安全、技术质量交底)起,正式开始工程管理工作,在工程材料进场时必须到场核实,对施工现场的情况须按公司材料出库单和现场购买材料的情况逐项检查,认真记录,填写《现场材料检查记录单》,对不符合规定的,须当场令其整改。对进场材料的质量须严格地进行查验,由现场经办人确认签字,对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品牌的材料,须上报公司将其更换。按照相应内容填写《现场材料检查记录单》。
7、现场技术交底时,项目经理应召集设计人和各专项施工队负责人到场,熟悉设计图纸,核对现场具体情况,如实填写《现场交底单》。
8、在工程进行中,项目经理须对工程的各项工序逐一进行检查,将项目经理到场检查时间、当时的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检查情况记录在《工程施工日志》上。进场后应先进行成品保护工作,即对工地现场的入户门、暖气、煤气表、电表等原有物品用保护。并填写《现场财物确认单》。
9、项目经理在检查工地时,对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须加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备注”栏中,对成品保护不符合规定的,要当场责令其整改。
10、项目经理应保证各施工环节相互紧密配合,不得出现窝工的现象,不得出现由于公司内部施工队原因引起的工期延长。
11、项目经理应提前3日约专项施工队(水路施工队、电气施工队等),待施工专项施工工序完毕后或须交叉施工时,进行专项工序验收,填写《施工工序交接单》《工程量认定单》。保证施工工序交接时、结算时出现前后相互指责的现象。
12、项目经理须及时将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回答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问题,将意见在《工程施工日志》上如实登记,并以书面的形式进行证实确认。
13、项目经理应协调设计方案与现场具体情况的统一,及时修改设计方案的不统一项。
14、项目经理应在相关工序前7天提醒购买材料进场(并填写材料申报表),备施工人员施工,若客户通过公司购买的材料,项目经理应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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