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在哪申请,设立要求的条件和材料
典当行在现代的金融经营中所占比重越来越高,但由于其业务的特殊性,职权归属部门划分也几经变更,开始是由体改委批准成立;1993年纳入人民银行监管体系,典当行被定性为非银行金融机构;1996年典当行业主管部门由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经贸委转变为现在的商务部,其性质转为非金融机构;2000年,典当行划归经贸委主管;2005年,典当行划归商务部、公安部,此后,直到2018年,典当行在内的几种类金融牌照划给银监会监管,地方由各地金融办监管,每一次的监管部门的变更,都是当时时代特性及经济发展情况的体现,而此次划分至银保监会,则更加明确了典当行在现代金融产业中的地位与属性。此后各地相继对本地金融办进行人员、架构、制度等重建,具体如何监管,如何实施,目前尚未明确。
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 《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商务部参照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拟定的年度发展规划对全国范围内典当行的总量、布局及资本规模进行调控。所以典当行从设立到经营都有一定程度的门槛,并不是一般私企、个体可以参与进来的。金融类行业往往监控会更加严格,往后典当行业也会更加规范且适用于目前的经济、市场,相应其办理门槛也会更高。
武汉市在2019年1月份,相关的监管事项已经移交到银保监会,由于人员及机构的调整,最早3月份才能开始受理申请,办理的资质及条件也许暂时不会有什么太大变动。
典当行办理条件:
1. 公司股东:个人无法作为发起方申请,典当行必须有2个法人股,连续3年盈利,法人企业必须连续3年每年总营业额1500万以上,每家注册资本在3000万以上。
2. 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注册资本500万元起;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如:股权等)典当业务,注册资本1000万元起(实际运营中,注册资本基本没有这么低的,建议在2千至3千万左右)。
注意,典当行的注册资金是要求实缴到账,需要验资账户。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3. 场地:就是要合规专业,比如有消防、保险设施、公安局联网等等要求,附近一公里内不可有同类企业。
申请时所需要递交的资料如下:
1.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和出资承诺书
3.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
5.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6.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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