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2019年北京代理北京汽车维修资质服务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739) 二、设施条件 (一)生产厂房和停薪的设备 1、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结构、设施必须满足汽车维护和汽车小修作业的要求,并符合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规定,地面应坚实、平整 2、停车场地界定标志明显,不准占用道路和公共场所进行维护、小修作业和停车 (二)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面积 企业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的面积应与其生产纲领和生产工艺相适应 1、主要总成和零部件的维护和小修作业应在生产厂房内进行。主要设备应设置在生产厂房内。主生产厂房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 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 三、人员条件 (一)技术管理人员 应至少有一名具有本专业知识并取得任职资格证书,为本企业正式聘用的助理工程师或技师以上的技术人员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二) 技术工人 1、企业工种设置应与其从事的生产范围相适应,各工种技术工人数应与其生产纲领、生产工艺相适应,直接生产工人应不少于15人 2、各工种技术工人必须经专业培训,取得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并经过交通行业培训,取得上岗证,持证上岗 3、各工种均由一名熟练掌握本工种技术的技术工人负责,其技术等 级: 汽车发动机维修工、汽车底盘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维修钣金工、汽车维修漆工、不低于中级 其他工种不低于初级 (三)质量检验人员 质量检验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 1、质量检验人员必须经交通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并取得"质量检验员证",持证上岗检验。应至少有2名质量检验员 2、应至少配备一名经正规培训取得正式机动车驾驶证的试车员,其技术等级不低于中级汽车驾驶员。试车员可由质量检验员兼任 (四)财务人员 应至少有两名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会计证"的财务人员,其中有一名经过行业培训的财务结算人员 四、质量管理条件 1、必须具备并执行汽车维修技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2、必须具备所维护小修汽车的维修技术资料 3、应具有进厂检验单、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维修合同文本和出厂合格证等技术文件 4、应具有并执行保证汽车维修质量的工艺文件、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标准和计量管理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等 五、安全生产条件 1、企业应有与其维修作业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2、对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均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 六、环境保护条件 1、企业的环境保护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规章、标准 2、应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