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信息系统分等级进行安全保护和监管;
对信息安全产品的使用实行分等级管理;
对信息安全事件实行分等级响应、处置。
就是将全国的信息系统(包括网络)按照重要性和受破坏后的危害性分成五个安全保护等级(从*一级到第五级逐级增高),定级后第二级以上系统到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审核合格后颁发备案证明;各单位各部门根据系统等级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安全建设整改;聘请测评机构进行等级测评;公安机关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指导。
包含 “定级、备案、安全建设整改、等级测评、检查”五个规定动作。
相关文件如下:
1、基础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4年 国务院147号令)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号)
2、总体文件
《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3、具体环节文件
《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7]861号)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实施细则》(公信安[2007]1360号)
《关于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信安[2009]1429号)
《关于推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体系建设和开展等级测评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10]303号)
《公安机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公信安[2008]736号)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2.0(征求意见稿)》2018年1月19日
一个农民从洪水中救起了他的妻子,他的孩子却被淹死了。
事后,人们议论纷纷。有的说他做得对,因为孩子可以再生一个,妻子却不能死而复活。有的说他做错了,因为妻子可以另娶一个,孩子却不能死而复活。
我听了人们的议论,也感到疑惑难决:如果只能救活一人,究竟应该救妻子呢,还是救孩子?
于是我去拜访那个农民,问他当时是怎么想的。
他答道:“我什么也没想。洪水袭来,妻子在我身过,我抓住她就往附近的山坡游。当我返回时,孩子已经被洪水冲走了。”
归途上,我琢磨着农民的话,对自己说:所谓人生的抉择不少便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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