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录,供求信息免费发布平台
 
  首 页 企业名录 产品大全 商业机会 企业建站 我的办公室
手机站
企业库
您当前位置是:产品大全 >> 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张家港哪个律师事务所好曹辉团队那些行为属于建设工程的违法分包? 张家港哪个律师事务所好曹辉团队那些行为属于建设工程的违法分包?//张家港哪个律师事务所好曹辉团队那些行为属于建设工程的违法分包?

浏览大图
公 司: 张家港律师曹辉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1日
留言询价 加为商友
  联系信息 企业信息
曹辉 先生 (首席律师)
联系时,请说是在企业录看到的,谢谢!
电  话: 1595-0957995
传  真: 1595-0957995
手  机: 15950957995
地  址: 中国江苏张家港市苏州工业园区
邮  编:
公司主页: http://zjglaw.qy6.com.cn(加入收藏)
公 司:张家港律师曹辉

查看该公司详细资料

详细说明

    张家港哪个律师事务所好曹辉团队那些行为属于建设工程的违法分包?
那些行为属于建设工程的违法分包?
那些要件属于建设工程的合法分包?
实践中,如何理解建设工程的合法分包与违法分包
蓝天公司该不该承担支付工程款项的连带清偿责任?

一、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基本案情

蓝天公司将XX安置房三期工程发包给刘某公司,合同载明禁止转包、分包。

之后,刘某公司与王某公司签订《塑钢窗安装合同》,擅自将XX安置房三期工程中1-5号楼的塑钢窗安装工程发包给王某公司施工。

工程完工后,经刘某公司和王某公司结算,确认王某公司的工程款为200万元。

后因刘某公司尚欠50万元工程款未付,王某公司起诉刘某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蓝天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二、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法院裁判

根据《建筑法》第29条第1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涉案工程系由蓝天公司发包给刘某公司施工,建设单位蓝天某公司并未许可刘某公司将涉案工程分包,故刘某公司将涉案工程分包给王某公司施工的行为构成违法分包。

蓝天公司既不是涉案工程发包人,与王某公司之间也无合同关系,王某公司起诉要求蓝天公司承担支付款项的连带责任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三、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律师评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对违法分包进行了界定,包括以下四种行为:

1. 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反之,合法分包需符合下列四个要求:

1. 分包方具有相应资质条件;

2. 取得发包人同意;

3. 分包的工程不是主体结构;

4.分包方不得再分包。

四、张家港律师曹辉团队:学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一百七十二条招标投标买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百七十三条拍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拍卖程序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百七十四条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www.qy6.com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来信通知删除。
该公司其他产品信息
 1 直接到第
16 条信息,当前显示第 1 - 16 条,共 1

机械 仪器 五金 电子 电工 照明 汽摩 物流 包装 印刷 安防 环保 化工 精细化工 橡胶塑料 纺织 冶金 农业 健康保养 建材 能源 服装 工艺品 家居用品 数码 家用电器 通讯产品 办公 运动、休闲 食品 玩具 商务 广告 展会
1 2 3 4 5 6 7 .. 联系人:曹辉 电话:1595-0957995

关于我们 | 网站指南 | 广告服务 | 诚招代理 | 诚聘英才 | 付款方式 | (企业录)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