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的许可申请。4.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对象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三种主体业态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销售经营者,包括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食品贸易商、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网络食品销售商六种经营形式。 餐饮服务经营者,包括普通餐饮(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三种经营形式。 其中特大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3000㎡以上;大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500~3000㎡(不含500㎡,含3000㎡);中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150~500㎡(不含150㎡,含500㎡);小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20~150㎡(不含20㎡,含150㎡);微型餐饮: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为6~20㎡(含6㎡,含20㎡)。单位食堂,包括学生食堂、托幼机构食堂、职工食堂、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其他食堂五种经营形式。经营形式定义详见《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 一般流程:一、核准名称(工商局网上核名五个工作日之后去工商局领取名称核准通知书) 二、准备材料(1、排水许可证2、油烟机的清洗合同3、厨房用具详情清单4、九米之内不能有居民楼)三、准备少两个消毒池或者有消毒间四、公司执照(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公司名称、法人股东监事复印件、股东出资比例、房本复印件、产权证明、租赁协议原件)五、食品经营许可证(带着以上所有的材料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特别注意:总面积不能小于60平米,操作间不能小于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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