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慈善救助基金会如何办理?需要多少费用? 
申报条件 
1、经政府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并有较高社会公信度的本市社会组织。 
2、申报的项目要符合我会“安老、扶幼、助学、济困”宗旨以及慈善公益项目的有关要求。 
3、资助的公益项目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利于增强慈善意识和动员慈善捐赠。 
二、项目类型与资助形式 
1、短期项目: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实施小,资金量少,短期内完成的。 
2、长期项目: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已连续开展多年或项目必须连续开展三年以上的。 
3、特殊项目:具有突发性,时效性或受有关政府部门委托实施。 
对批准资助的社会慈善公益项目,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资金救助、实物救助、劳务救助、智力救助等多种形式实施资助。 
办理需要看的办理流程: 
1、需要本会资助的慈善公益项目,由负责实施的社会组织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资助社会慈善公益项目申请表》,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在接到申请表后,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本会年度的预决算立项,并报项目评审小组提出评审意见。 
2、项目评审小组根据上报的材料召开评审小组工作会议,对项目提出评审意见。评审小组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二次。 
3、申报的社会慈善公益项目资金在1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评审小组审批,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评审小组委托或组织专家论证后报理事长办公会议审批。 
4、本会定期向社会公示资助的社会慈善公益项目并接受社会监督。 
办理需要人员组成: 
由慈善基金会理事、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办理公司: 
北京两把刷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SOHO东区8号楼27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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