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无线电监测和无线电频谱管理工作,是中国无线电管理的支撑机构。
中心下设10个处室、1个监测站、8个短波/卫星监测站、1个超短波监测站和1个数据备份中心。现有工作人员152人,其中:在京117人,京外35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有119名,占职工总数的79%。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有96名,占职工总数的63%。
中心始终站在我国无线电监测工作的最前沿,出色地完成了日常监测、设备检测、频谱研究等工作,在保护民航导航专用频谱、保障国家重大活动期间无线电信息安全等多项重大监测任务中屡建奇功,在全国无线电管理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中心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技术设施建设,有力地推进了无线电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目前,全国无线电管理信息网已基本建成,全国无线电短波监测网和全国无线电卫星监测网也初具规模,北京及周边地区超短波监测网正在加紧建设。中心还建有国际*流的无线电设备检测实验室。
当前,中心正致力于全面提高无线电管理支撑能力,努力为我国无线电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贡献。
申请SRRC需要准备的资料
1. 申请表 (两份)
2. 委托书(两份)
3. 客户的营业执照(Business license)
4. 客户的ISO证书或公司简介和公司能力说明
5. 产品的电路图、说明书、方块图、相关的测试报告(如FCC ID)
6. 天线增益(Antenna Peak Gain)和 Antenna pattern
7. 测试指导(Test direction)
8. 公司的营业执照(年检不能过期)
9. EUT的彩色照片3份(必须包含各接口和各侧面)
10. 频率频道对照表(如果有很多个工作频道才要提供,如DSSS或者FHSS工作方式的产品)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要求:
㈠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的检验依据及参考标准(见附件6:)
㈡ 被测设备型号应有测试程序、方法、标准、条件、测试连接框图及专用测试附件及最近的测试报告(副本或复印件均可);
㈢ 被测设备的发射端口属于非标准接口的,需提供被测设备测试连接电缆和加盖公司印章的电缆衰减值文字或图表依据;
㈣ 如有必要,申请单位须派工程技术人员前来配合测试;
㈤ 若申办单位送检的设备经检验后有一台不合格的,允许第二次抽样或补送样机重新检验,若抽取的样机经检验后有二台以上(含二台)不合格的,则不再进行第二次抽样,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若经二次检验后,仍有一台以上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