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规定内容解读-宁波卓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与数以千万计劳务派遣工息息相关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获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今天从全国总工会获悉,《暂行规定》回应了长期广受关注的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界定、劳务派遣工的同工同酬待遇、“虚假外包”违法派遣等问题,特别是划定了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比例的“红线”——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将有效遏制滥用劳务派遣制度的行为。
一段时期以来,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权,社保福利待遇低,没有职业培训,职业发展受限等问题广受诟病,违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三性”规定,滥用派遣制度等违法行为更成为核心问题。
为此,作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一项重要举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起草了《暂行规定》(原名为《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共7章、29条内容,主要就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辅助性岗位的确定程序、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禁止“假外包真派遣”等重要内容作出规定。同时,《暂行规定》也对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等加以明确。 [3]
《暂行规定》尤为值得关注的一大亮点,就是限定了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比例——“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并明确“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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