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录,供求信息免费发布平台
 
  首 页 企业名录 产品大全 商业机会 企业建站 我的办公室
手机站
企业库
您当前位置是:产品大全 >> 商务服务 >> 法律服务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方式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方式//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方式

浏览大图
公 司: 法闯天下(深圳)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8日
留言询价 加为商友
  联系信息 企业信息
先生 (销售)
联系时,请说是在企业录看到的,谢谢!
电  话: 0755-28999859
传  真:
手  机: 17711642612
地  址: 中国广东深圳市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禾花社区华南大道一号华南国际皮革皮具原辅料物流区二期6E072-074、
邮  编:
公司主页: http://qq27267181.qy6.com.cn(加入收藏)
公 司:法闯天下(深圳)法务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公司详细资料

详细说明

    一、常见承包人应当承担工程质量责任情况

1、偷工减料,或者因材料不合格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

2、未按图施工,未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3、工人技能太差、质量管理粗放;

4、对于甲供材料,未经检验合格或者明知不合格而使用;

5、对于设计方案和图纸,应当能够判断其缺陷,没有判断或者没有提出;

6、承包人不具备施工资质,因资金、技术、设备、管理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等等。

二、常见发包人应当承担质量责任的情况

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这里所说承包人的过错是指:1、承包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工程设计缺陷,没有提出,继续施工的;

2、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进行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仍然使用的;

3、对发包人提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规定,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不予拒绝的。

因勘察、设计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属于承包人的免责范围,应当由发包人先对承包人承担责任,再由发包人依据约定向勘察、设计方主张权利。

三、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的处理办法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据此,承包人应当承担的质量缺陷责任是

1、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建造成逾期交付的,承担违约金或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承包人拒绝修理或返工、改建的,发包人可以减少支付工程价款。减少工程款的数额,应相当于因整改需要支出的费用、因整改逾期竣工承包人应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www.qy6.com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来信通知删除。
该公司其他产品信息
 1 直接到第
24 条信息,当前显示第 1 - 24 条,共 1

机械 仪器 五金 电子 电工 照明 汽摩 物流 包装 印刷 安防 环保 化工 精细化工 橡胶塑料 纺织 冶金 农业 健康保养 建材 能源 服装 工艺品 家居用品 数码 家用电器 通讯产品 办公 运动、休闲 食品 玩具 商务 广告 展会
1 2 3 4 5 6 7 .. 联系人:于 电话:0755-28999859

关于我们 | 网站指南 | 广告服务 | 诚招代理 | 诚聘英才 | 付款方式 | (企业录)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