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艇指令- RCD是Recreational Craft Directive的缩写。2016年1月17日,欧盟新游艇(Recreational craft)指令2013/53/EU开始执行,将取代旧指令94/25/EC。新旧指令过渡期为一年,即2017年1月17日之后,新指令强制实施,旧指令正式废除。
游艇指令是为了满足游乐船能够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而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与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制定出来的法规。游乐船指令下细化了许多协调标准,每个协调标准对应一类产品。
娱乐游艇必须由欧盟委员会授权的认证机构(Notified Body)进行认证,如果达到指令与标准的要求,就可以获得CE证书。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后,即可在欧盟市场内自由流通。
游艇设计类别:
类别A: 船舶为长期性的海上航行而设计,能够抵御风力8级以上,浪高4米及以上的情况,并且船舶用品大部分自给自足。
类别B: 船舶为海上航行而设计,能够抵御风力8级(含8级)以内,浪高4米(含4米)以内的海上情况。
类别C: 船舶为近海水域,大型海湾,海湾口,湖泊,河流流域而设计。能够抵御风力6级(含6级)以内,浪高2米(含2米)以内的情况。
类别D: 船舶为小型湖泊,河流,运河而设计,能够抵御风力4级(含4级)以内,浪高0.5米(含0.5米)以内水面情况。
游艇CE认证模式:
- 工厂内部生产控制 (A模式)
- 工厂内部生产控制加测试 ( A1模式)
- EU型式检验 (B模式)
- 型式符合 (C模式)
- 产品质量保证 (D模式)
- 产品检验 (F模式)
- 单个产品检验 (G模式)
- 全面质量控制 (H模式)
认证模式的选择:
设计A类、B类
1. 船体长2.5m至12m:A1,B,C,或者以下任意模式:B+D,或B+E,或B+F,或G或H;
2. 船体长12m至24m:B,C,或者以下任意模式:B+D,或B+E,或B+F,或G或H;
设计C类
1. 船体长2.5m至12m:A,A1,B,C,或者以下任意模式:B+D,或B+E,或B+F,或G或H;
2. 船体长12m至24m: B,C,或者以下任意模式:B+D,或B+E,或B+F,或G或H;
设计D类
船体长2.5m至24m:A,A1,B,C,或者以下任意模式:B+D,或B+E,或B+F,或G或H。
游艇CE认证流程:
1、提交以下相关技术文件(若适用)
总布置图、甲板布置图、舱内布置图、船体结构图、燃油系统图、舵系结构图、交直流电路系统图、灰黑水管路图、浮性材料的规格、舱底泵规格、燃油箱规格等
燃油箱压力试验报告(提供CE证书的除外)
燃油管路系统压力试验报告
LPG系统压力试验报告
稳定性计算书/偏移载荷检验报告
2、现场检验
依据游艇指令下的适用标准对产品进行检验,如
ISO 6185对充气艇的欧盟CE认证要求
ISO 12217-2对帆艇的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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