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录,供求信息免费发布平台
 
  首 页 企业名录 产品大全 商业机会 企业建站 我的办公室
手机站
企业库
您当前位置是:产品大全 >> 商务服务 >> 公司注册
济宁0元公司注册 知识产权代理 海关备案 济宁圣佳商标所24年 济宁0元公司注册 知识产权代理 海关备案 济宁圣佳商标所24年//济宁0元公司注册 知识产权代理 海关备案 济宁圣佳商标所24年

浏览大图
公 司: 济宁市圣佳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7日
留言询价 加为商友
  联系信息 企业信息
丁老师 女士 (事务所主任)
联系时,请说是在企业录看到的,谢谢!
电  话: 0537-2897109
传  真:
手  机: 15053700865
在线联系:
地  址: 中国山东济宁市济宁市古槐路30号
邮  编:
公司主页: http://shengjiashiwu234.qy6.com.cn(加入收藏)
公 司:济宁市圣佳事务所

查看该公司详细资料

详细说明

    济宁圣佳事务所拥有丰富经验的专业财税人员,精通各行各业的政策法规,可为您解答在创业路上遇到任何疑难问题。专业财务团队,理论知识扎实,并拥有丰富的财务、会计、 税务方面工作经验。一对一工商顾问式服务,专业,快速,贴心,提供高品质的服务,满足不同用户需求。
在侵犯商标权类纠纷案件中,如权利人享有权利的商标核定商品和服务类别与被诉侵权行为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并不相同,此种情况下,如何进行混淆认定?首先需要考虑被告的使用行为是否是将其作为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使用;其次,应当考虑被告的使用行为是否会产生相关公众将之与权利人提供商品相混淆的效果;*后,还应当考虑相关公众是否会因被告的涉案行为而认定权利人与被告之间存在特定联系。结合具体案情既无法得出被告有混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主观故意,又无法得出实际产生混淆商品或二者相关性的客观效果时,不应当认定被告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联系人:丁老师
地址:济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门(古槐路64-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www.qy6.com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来信通知删除。
该公司其他产品信息
 1 2 直接到第
42 条信息,当前显示第 1 - 30 条,共 2

机械 仪器 五金 电子 电工 照明 汽摩 物流 包装 印刷 安防 环保 化工 精细化工 橡胶塑料 纺织 冶金 农业 健康保养 建材 能源 服装 工艺品 家居用品 数码 家用电器 通讯产品 办公 运动、休闲 食品 玩具 商务 广告 展会
1 2 3 4 5 6 7 ..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0537-2897109

关于我们 | 网站指南 | 广告服务 | 诚招代理 | 诚聘英才 | 付款方式 | (企业录)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