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是电子电气产品进入全球市场最基本的准入门槛。产品若出口到欧盟,需要满足欧盟RoHS2.0的要求。
SGS作为国际公认的检验、鉴定、测试和认证机构,我们会基于产品测试与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出具产品RoHS符合性的第三方声明,确保您满足新RoHS指令中的CE标志要求,提升买家对您的产品在新RoHS指令下的信心。我们将协助制造商、零售商和供应商降低违规风险,确保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咨询客服获取专家一对一专业服务
RoHS服务内容
一、适用国家与测试标准
1. 中国 RoHS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SGS已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获得国家统一推行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自愿性认证(以下简称国推自愿性认证)的相关资质,可以为企业提供国推自愿性认证服务,助力企业满足中国RoHS要求。
2. 欧盟 RoHS 欧盟RoHS指令2011/65/EU于2013年1月3日正式实施,管控11大类产品。
2011/65/EU指令要求加贴CE标志的电子电器成品,除符合原先规定的安全性等技术要求外,还必须符合RoHS有害物质要求并准备充分的符合性证据。
3. 美国加州 RoHS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于2003年9月制定了加州RoHS强制法案SB20/SB50,限制有害物质在九类屏幕对角长度超过4英寸的视频显示设备中的使用,对上述产品中四项重金属提出了限用要求。
4. 韩国 RoHS 2008年1月1日,韩国《电子电气产品和汽车资源回收法》正式生效。受其中RoHS部分管控的电子电气产品清单列于法规附录I。企业需自我声明产品中各有害物质含量。
5. 日本 RoHS 2008年7月1日,日本工业标准JIS C 0950:2008(或称为J-MOSS)生效。管控产品范围目前包括个人电脑、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微波炉和干衣机。标准要求若产品中限用物质超标,则需要标示相关标识。
二、适用产品范围
电子电气产品及其原材料(包括:大型家用器具、小型家用器具、信息技术和通讯设备、消费性设备、照明设备、电气和电子工具、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医疗设备、监控设备、自动售货设备、其他电子电气设备)。
三、常规样品要求
30-80g且金属样品表面积大于200㎡,其他具体详情请咨询SGS在线客服。
四、检测项目及法规要求
各均质材料中的含量不得超过以下限值:
名称 限值
铅 1,000ppm
汞 1,000ppm
六价铬 1,000ppm
镉 100ppm
多溴联苯(PBB) 1,000ppm
多溴联苯醚 (PBDE) 1,000ppm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1,000ppm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1,000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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