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对受疫 q情影响较大及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给予特殊帮扶
为应对疫 q情影响,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将稳岗返还补贴政策延长一年,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提交日期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
应急稳岗补贴的企业认定标准:(硬性条件)
1、(环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郑州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社保):参加失业 b保险1年以上(含1年)并足额缴费,欠费企业在补缴2019年末之前欠费后可申请本年度补贴;
3、(裁员率):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在职人员解除劳动 h合同、被辞退均属于裁员。辞职算自动离职。
应急稳岗补贴的企业认定标准:(数据要求,四选一)
(1)企业亏损---企业在2017年——2019年出现1年以上(含1年)亏损,如3年均为亏损,2016年必须为盈利,以净利润指标为盈亏依据。
(2)利润下降---企业在2018年、2019年实现盈利,但2019年较2018年利润下降30%以上(含30%),以净利润指标为准。
(3)政 f府认定---经市政 f府认定的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
(4)四大行业---经市政 f府认定的在抗击疫 q情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防护物资供应企业、保障民生供应企业,受疫 q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
补贴标准
按照2019年12月份企业失业 b保险缴费人数(含申报当月之前补缴),
人均6个月郑州市失业 b保险金标准(1520元/人/月)计算,即人均9120元。
资金用途:
返还资金具体用途由企业确定,可优先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返还资金一次性支付,每户企业年度内只能申领一次,且不能与稳岗补贴同时享受。
企业承诺:
申请企业需承诺未列入环保信用黑名单和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同时在申请后6个月内不裁员或裁员率控制在5.5%以内,对未能履行承诺的,按照有关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补贴资金退回,逾期未退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金追回。
对于下列企业不宜发放稳岗补贴:
为保证稳岗补贴政策的精准帮扶,优先向实体经济、受疫 q情严重影响的企业、为抗击疫 q情保证供应而造成损失的企业、行业重点企业倾斜,对以下企业不宜发放稳岗补贴:
(一)审核时属于严重违 f法失信企业的。严重违 f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中国信用网”网站()上的“严重违 f法失信企业名单”为准;
(二)审核时被列入破 c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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