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再生黄铜原料》(GB/T38470-2019)、《再生铜原料》(GB/T38471-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38472-2019)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国内外贸易管理提供了技术依据。
公告规定,从2020年11月1日起,符合《再生黄铜原料》(GB/T38470-2019)、《再生铜原料》(GB/T38471-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38472-2019)标准的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按普通货物进口。
一、再生黄铜原料进口报关手续资料;
1、进出口经营权
2、装箱单;
3、商业合同;
4、产品信息:品名、数量、包装、重量及体积等;
二、再生黄铜原料进口报关流程;
1、到港;
2、支付运费、船代处换单;
3、报检、报关及审报价格;
4、海关审价出税单;
5、缴纳税金;
6、海关查柜;
7、放行货物;
8、提货;
9、送货至国内指定地点;
三、再生黄铜原料进口报关注意事项:
进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口是否合法。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报经海关同意,海关可以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以外查询。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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