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护区的基本参数是气体消防设计的前提条件。防护区是指能满足气体灭火要求的有限封闭空间,封闭结构是难燃烧体或非燃烧体,且该空间内能将该灭火剂浓度保持一段时间。规范对防护区有环境温度、大小、围护结构的耐火性能、耐压性能、防护区开口、机械通风、生产操作、地压、安全等多方面的要求,根据这些要求.由相关专业配合实现。防护区的大小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根据人员疏散要求,报警后疏散时间不大于30S,防护区面积不能太大。根据广东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七氟丙烷(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现范)(DBJ15-23-1999)规定:当采用无管网装置时,单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超过100m2,容积不宜超过300m3;采用有管网灭火系统时,单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超过500m2,容积不宜超过2000m3:大于以上规定时,宜采用分隔的方法,由于防护区围护结构的特殊要求,设计者在划分单个防护区时,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分区因素。
FM200(七氟丙烷)气体消防克服了前述的不足之处,已被广泛使用。公安部于20011年8月1日发布了公消[2001]2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技术管理的通知》,通知中*一推荐M200(七氟丙烷)气体自动灭火系统属于全淹没系统,可队扑灭A,B,C类和电器火灾,可用于保护经常有人的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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