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老办法遇到新问题
科技部副部长阴和俊介绍,2008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截至2015年底,全国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7.9万家。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对促进企业创新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2014年高企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2%,研发经费支出占全国企业研发经费支出的一半以上。高企成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提质增效的骨干力量。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认定办法》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阴和俊指出,一是技术领域范围跟不上产业发展变化,一些新兴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在技术领域中体现不足;二是现有认定条件已不适应发展要求,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不够。同时,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的要求,认定程序需要优化,后续监管也需进一步加强。
与时俱进调整“门槛”
阴和俊对《认定办法》的主要修订内容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一是调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指标。将小企业的研发费占比由6%调整为5%,大中型企业仍分别采用3%、4%的要求不变。主要是体现对中小企业的倾斜扶持,使更多中小企业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
二是调整“科技人员占比”指标。将现行的“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调整为“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主要是考虑目前研发外包、开放式众包等渐成趋势,企业越来越依靠外部力量开展研发活动,这一修改将更加适应企业研发创新的发展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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