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在接收、交付及存储过程中各检验的产品以规定的方式进行标识和批次管理,防止不同类别、不同规格、不同批次的产品混淆,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的形成过程实行追溯及同一批次产品能够得到控制,并使标识得到有效的管理。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采购,存储,销售全过程中的标识形成和管理,使产品在过程中得到有效识别及产品出现问题时可以追溯。
3 职责
3.1 存储部门负责规定所有标识的方法,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
3.2 存储部门负责标识的实施和管理。
4.工作程序
4.1 根据需要,存储部门规定所有标识的方法,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
4.2 各相关部门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的标识,负责将不同状态的产品进行区分,负责对所有标识的维护。
4.3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4.3.1 产品标识的内容(在区分明确的前提下,可做适当增减)
a. 原材料: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货日期、类别(FSC Mix Credit, FSC Mix x%, FSC Recycled Credit, FSC Recycled x%.)、FSC 认可号码标签和树种信息等;
b. 半成品:品名(货号)、类别、批号、规格、数量、时间等。
c. 成品:品名(货号)、批号、规格、类别、数量、日期等。
4.3.2 产品标识方法
a.采购产品标识
采购产品由仓库按类别单独分区域置放,并张贴一定颜色的《物料标识卡》,注明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类别、数量等内容。
b.运输过程产品标识
FSC 认可材料在工序中由仓储部采用不同颜色的区域、标签、托盘等进行识别。关键控制点也可采用起止点标签标识,具体的方法,应在指导书中说明;在《标识卡》相关记录中明确货号、批号、类别、规格型号、日期等标识内容。过程标识不得延至销售段,也不能作为商品标签。
c.成品的标识
仓储部对成 品进行标识卡标识并依据统计进行FSC 认可标签的标记,仓库对各类成品分类存放; FSC 认可标签的使用应符合FSC 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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