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会同海关总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公告明确了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进口管理相关事项。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再生铜原料、再生黄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
那么,这些再生原料需要满足哪些标准才能与固体废物区分开,满足进口要求呢?
先讲讲再生铜原料:进口原料要越来越干净
符合国标的可进口再生铜原料,基本上是铜含量在94%-99.9%之间的铜,也就是说,以往进口的废七类铜(包括未拆解的废旧电器、电线等)、废六类铜(从废弃物上拆解下来未进行加工的铜)因为所含的杂质较多,铜含量较低,不符合细则规定,所以不考虑进口此类原料。
国标根据原料的类别,分别对原来的表观特征、夹杂物含量、水分含量、金属总量、金属(黄)铜量、金属回收率等具体内容做出了详细规定。
以进口铜原料为例,其中有一类进口要符合以下标准:
夹杂物含量<1.0%
水分含量<0.3%
金属总量>98.7%
金属铜量>97.0%
进口资料简洁明了:
1.产品检测报告
2.装箱单
3.Invoice
4.合同
5.提单
国外发货运输前,需经过拆解、分拣、剪切、打包,才能分选出符合我国国标的再生铜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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