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申请发明专利为何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聊城申请发明专利为什么代理人都建议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呢?发明专利相对实用新型专利来说,多了实质审查程序,审查周期相对长很多。而且发明专利授权对创造性的要求更高,一件发明专利有可能经过漫长的等待后的结果是不授权。为了克服单独申请的缺陷,聊城申请发明专利的时候代理人一般都会建议同时提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我国专利法第九条*款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因此同样的发明创造可以同日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好处有以下三点:
1、保证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授权、取得专利证书。
我们知道,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的,故一般情况下要比发明专利申请较早获得授权。申请人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的情况下,一般实用新型申请会较早获得专利授权,这样可以保证申请人尽早获得专利证书,尽量缩短获得专利权的时间,以便申请人办理有关项目交易、宣传推广、资质认证、侵权维权等事宜。
2、可以同时达到单独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的目的并可弥补单独申请的缺陷。
单独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好处是不需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周期短并将较早或较容易获得授权,有利于配合申请人的一些认证、交易、宣传等安排。缺点是实用新型专利因未经实质审查,稳定性较差,容易被无效,且保护期较短。
单独申请发明专利,好处是一旦获得授权,则专利稳定性较好,且保护期较长。缺陷是,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实质审查,且审查较为严格,不能获得专利授权的风险要比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大的多,且申请周期较长,具有很多不确定性,不利于企业对于专利利用的安排。
3、尽量延长申请人专利受保护的时间、提高专利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