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榴莲输出国家/地区
根据海关总署*新名录,截至目前,共4个国家/地区榴莲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
泰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只允许冷冻榴莲进口)
鲜食榴莲进口报关所需单证资料:
越南鲜食榴莲出口商:
1、原产地证 (Certificate of origin);
2、植物检疫证书 (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
3、箱单 (Packing list);
4、发票 (Invoice);
5、合同 (Sales Contract);
6、海运提单或空运提单等。
国内鲜食榴莲进口商:
1、营业执照(需要有进出口权)
2、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进口鲜食榴莲税率信息:
商品名称:鲜榴莲
海关编码:0810 6000 00
关税:0% (东盟国家有产地优惠政策)
增值税:9%
进口鲜食榴莲通关流程
境外新鲜水果果园、包装厂进行注册
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报关
进境水果查验
合格评定放行
不合格处理
注:整个清关流程1-2个工作日左右即可完成,*快可以当天放行
现场查验内容
1. 核查货证是否相符;
2. 按要求核对植物检疫证书和包装箱上的相关信息及官方检疫标志;
3. 检查水果是否带虫体、病征、枝叶、土壤和病虫为害状。现场检疫发现可疑疫情的,应送实验室检疫鉴定;
4. 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抽取样品送实验室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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