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机械分类
1.旧机械设备类:机加工机床(加工中心、数控车床、数控磨床、数控镗铣床、数控滚齿机、冲床)、农用设备(青贮机、收割机、采棉机等)、工程设备(推土机、电动叉车、挖掘机、拖拉机)等
2.半导体设备(清洗设备、薄膜沉积设备、刻蚀设备、涂胶显影设备、光刻设备)及模具(冲压模具、注塑模具、成型模具等)、仪器(三坐标测量仪、影像仪、电子显微镜、探伤仪)等。
根据《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3号),“旧机电产品”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
(一)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
(二)未经使用,但是超过质量保证期(非保修期)的;
(三)未经使用,但是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
(四)新旧部件混装的;
(五)经过翻新的
旧机械进口报关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 准确的机械中英文品名、装箱单、发票、贸易合同;
2、 机械产品的外观图片(正、侧面)、整体图片、铭牌图片(清晰);
3、 二手设备机械的牌子、型号、产地、年份、新旧程度、制造商;
4、 二手设备机械的用途、功能原理说明、工艺流程、操作说明、维修记录;
5、 二手机械规格(尺寸、重量、体积)、货物价值
6、 收发货人的企业信息及其他所需单证(如免税证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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