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设备、杀菌设备EPA注册
1.哪些设备受EPA监管?
FIFRA将设备定义为旨在诱捕,破坏,排斥或减轻任何有害生物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动植物生命(除人类以外的细菌或细菌,病毒或其他生物)的任何仪器或配件(部分除外)。
常见的受监管设备:
a)某些紫外线系统,臭氧发生器,水过滤器和空气过滤器(含有物质的过滤器除外),以及超声波设备,据称可在各种场所杀死,灭活,诱捕或抑制真菌,细菌或病毒的生长;
b)声称可以驱赶鸟类的某些高频发声器,硬质合金大炮,金属箔和旋转装置;
c)声称要求杀死或诱捕某些昆虫的黑光陷阱,蝇类陷阱,电子和热屏,蝇带和蝇纸;和
d)鼹鼠重击,声音驱蚊剂,箔和旋转装置,声称是为了击退某些哺乳动物。
e)声称通过电磁和/或电辐射控制害虫的产品(例如,手持式臭虫拍击器,电动跳蚤梳子);
f)声称通过产品引起的地下爆炸来控制穴居动物的产品;和
g)按照1976年联邦公报通知中指示的原则对一类有害生物起作用的产品,但据称可以控制不同类型的有害生物(例如,啮齿动物用粘性诱捕器(不含引诱剂),鸟类用光或激光防护剂等)。
2.不受监管的设备
1976年11月19日的《联邦公报公告》中的害虫控制设备和设备生产商还提供了不受FIFRA监管的那些设备的示例:
设备的有效性更多地取决于使用该设备的人的表现,而不是取决于设备本身的表现;和诱捕脊椎动物的装置。通常属于这两个类别的产品包括捕鼠器,捕蝇器,苍蝇拍,用于除草的耕作设备和鱼陷阱。
生产要求:杀虫设备必须在注册的杀虫剂生产场所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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