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市政府为了贯彻落实
国家和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而设立的用于支持本市中小企业发
展、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专项补助性资金。2009年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
专项基金资助项目30个,2010年资助项目116个,2011年资助项目123个。
资助对象
中小型企业
申请目的
1. 经费资助: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奖励的方式安排使用。项
目单位可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不得同时申请多种专项资金支持方式:贴
息额度最多不超过300万元;无偿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
10%;每个项目奖励额度最多不超过300万元。
2. 荣誉获取:项目在上海市立项,将形成一种无形资产,树立高科技企业形
象,提高企业信用度,同时为下一步企业上市奠定基础;
3. 长期战略:为企业申报其他科技项目奠定基础,同时对企业的产品销售和
进一步融资起到促进作用。
申请要求
(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①服务平台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律师
事务所除外);②拥有独立的工作场所及与所提供服务相适应的条件和设施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服务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
;④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和组织社会资源的能力,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行为
规范;⑤项目完成后年服务中小微企业数量不少于50家。
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①项目单位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②具有为基
地内小微企业提供优质综合服务的能力和组织社会资源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
;③已纳入区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④项目对现有厂房、基础设施、公共服
务设施等进行改造,不新征土地,总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服务
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10%;⑤项目完成后小微企业保有量不少于30家,产业集
聚度在60%以上。
3.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000万元,主要用于必要的服务设施和场地改造、设备
仪器购置等。
4.项目须在建设期内,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二)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培育项目申报条件:
1.此次申报截止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并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或已完成境外上市所需的架构重组。
2.2010年11月15日后经上海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或上市申请文件已报送境
外上市审核监管机构并被受理。
3.已在所属区县经委(商务委)备案,并纳入改制上市培育企业资源库。
(三)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提升项目申报条件
1.园区已入驻中小微企业不少于50家,项目完成后服务企业面不低于20%。
2.园区已纳入区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3.项目投资主要用于软硬件建设,总投资规模不超过500万元。
4.项目须在建设期内,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申请时间
项目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日17:00,区县审核截止时间为2013年5
月7日17:00。
我们的承诺与收费标准
1. 中序宗旨是中小企业走高科技型道路的专业顾问,提供优质的企业创新管
理服务。
2. 提供企业申请书撰写、附件准备、网上书面申报等一站式服务。
3. 项目申报成功后收费。
对于正在发展中的新兴高新产业,政府出台很多政策扶持,譬如南京321人才
计划,国家创新基金计划等,用于帮助新兴高新企业快速成长,想要了解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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