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到欧盟各国的LED驱动电源必须通过CE认证,该认证要求产品需要通过LVD和EMC指令的要求。LED灯具产品欧盟CE认证的LVD指令是2006/95/EEC,主要的测试标准有EN 60598-1,EN 60598-2系列,EN62493,EN 61347-1,EN 61347-2-13,EN 62031和EN 62471,EN62493。
EN61347-2-13适用范围
EN 61347-2-13 《灯的控制装置 第 2-13 部分:LED 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
1. LED模块电子控制装置额定供电电压
- 直流:不超过250V;
- 交流:1000V以下,50Hz或60Hz交流;
同时,该电子控制装置的输出频率不同于电源频率。
2. LED模块电子控制装置使用界定
- 设计在安全特低电压或等效特低电压或更高的电压下能够为LED模块提供恒定的电压或电流的控制装置;
- 非纯电压源和电流源类型控制装置也包括在本标准之内。
LED驱动电源CE认证需提供资料
1. 电路原理图;
2. 印刷电路版图、零件位置图;
3.英文说明书(说明书须有厂名或者商标、型号、参数、安装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告语);
4.型号差异说明(若同系列有多个型号,须清楚列出型号之间的异同。该声明须有签章。);
5.标签/铭牌;
6.产品安装结构图/爆炸图(请指明各零部件编号和零部件名称。);
7.关键零部件清单(该清单须有签章);
8.与安全有关的重要元器件的证书复印件(参考“关键零部件清单”的要求提供证书,且须核对证书上的编号,参数与实际样品是否相符。)。
LED驱动电源EN61347-2-13测试项目
1. 标志;
2. 接线端子;
3. 保护接地装置;
4. 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措施;
5. 防潮与绝缘;
6. 介电强度;
7. 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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