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8日,欧盟委员会2019/436号文件决定: EN 15194:2017电动自行车正式成为机械指令(2006/42/EC)协调标准,并成为强制性要求。
对于出口到欧盟的电动自行车,只有满足如下条件才能符合EN 15194:2017。一是此标准适用于私人使用和商用的电动自行车,对于无人看守的公共租赁电动自行车不适用。二是针对电动自行车*大连续额定运转功率是0.25kW,一旦车速达到25km/h,或骑行者停止踩踏,则电机提供的助力将逐渐减小,直至被切断。直流*大额定电压不大于DC48V或一体式电池充电器电压为230V电机动力管控系统、电路、充电系统的整车或配件。适用于鞍座高度可以调整到635 mm或更高一些的公路骑行电动自行车。
新版EN 15194:2017无论从物理机械强度还是电气安全要求,与旧版EN 15194:2009+A1:2011相比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进一步提高了要求。很多企业对于新标准中的一些测试项目很少接触,所以对于此次标准更新会感觉无所适从。
下面主要列举新版标准中的三个技术难点。
难点一
EN 15194:2017要求电动自行车的设计应根据EN ISO 12100(机械安全设计通则风险评估和风险减小)原理来设计,不能有明显的危害,要对相关部件进行风险评估。之前大家只是了解产品如何满足测试的要求,很少去做系统的风险分析与评估。由于新版标准成为了机械指令下面的协调标准,客户需要根据机械安全设计通则对产品进行风险评估。
对于电动自行车要求的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的高低,来判断是否需要采取措施来减小风险。如正常骑行过程中链条传动这个功能,根据图示中的流程可以进行性能等级评定。链条在传动过程中会产生机械伤害,机械伤害的伤害程度一般为轻微风险S1,出现危险(夹衣物的情况)概率会比较低为F1,为了避免出现这种伤害,可以采用增加链罩进行防护,故特定条件下可能性为P1。所以,根据相关通道显示正常骑行过程中,链条传动的风险等级为S1、F1、P1,故相关风险等级为PL=a,是属于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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