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职业移民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EB-1(Employment-Based First Preference):
-EB-1A:杰出人才,无需雇主支持,无需劳工证,适用于在其专业领域具有非凡能力的人士。
-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需雇主支持,通常由大学或其他研究机构提供工作职位。
-EB-1C:跨国公司经理或高管,需雇主支持,适用于在美国公司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2.EB-2(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A: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要求申请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学士学位加五年专业工作经验。
-EB-2B:具有非凡能力的人士,要求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非凡能力。
-NIW(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国家利益豁免,适用于那些对美国具有重要国家利益的外籍人士。
3.EB-3(Employment-Based Third Preference):
-EB-3A:技术工人,要求至少两年工作经验或培训。
-EB-3B:专业人士,要求本科学位。
-EB-3C:非技术工人,适用于非技术性工作。
4.EB-4(Employment-Based Fourth Preference):
-特殊职业移民,如宗教工作者、美国政府特定海外雇员等。
5.EB-5(Employment-Based Fifth Preference):
-投资移民,要求至少投资90万美元(TEA地区)或180万美元(非TEA地区),并创造至少10个全职工作。
申请条件通常包括:
-满足特定类别的教育、工作经验或投资要求。
-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学位证书、专业执照、工作经验证明等。
-通过美国移民局的审批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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