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REACH要求:列入候选清单中的SVHC,如果任一项SVHC在物品中总含量超过0.1%,且每年生产/进口该物品中的SVHC总量超过1吨,则生产商或者进口商必须通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
产品类别分类
按材质拆解为6大类:1.金属2.塑料橡胶3.电路板及复合材质4.玻璃&陶瓷5.其它材质(木材/布/皮革)6.化学品
检测划分原则:
1.基本原则
1.混合测试风险大,一般情况不建议客户合测。
2.对可以进行合测的样品和项目,所有CS在接合测单时,也务必要向客户解释相关合测风险。若客户仍坚持合测,必须填写《混测确认函》,且由技术支持经理授权的CS 签字。
3.本指引仅包括部分常测项目的规定。尚未提及的项目默认不接受合测,如有特殊要求,需和实验室逐一确认,并根据运行情况更新本指引。
4.本指引适用于材质的等比例混合测试。
1.按材质分类
(1) 对能混合测试的项目,一般同类原材料可混合测试,通常是3合1测试(SVHC项目例外)。如有其它特别要求,需实验室逐一评估确认。
(2) 液体、粉末、膏状物(除油墨、油漆/涂料、化妆品)不接受混合测试。因此类样品含有未知成份,可能有安全问题,也可能对测定结果产生影响。特殊液体和方法要求现配的情况例外。
(3) 对于油墨、油漆/涂料、化妆品:
合测可能对测定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此类样品也强烈建议不合测。
但对能合测的项目,特殊情况下可接受同类产品的3合1测试。
一般是湿样直接合测或客户自行烘干后送样。CPSIA,ASTM F963的总铅(Pb)因标准要求干样测试,可由客户烘干或实验室为其烘干。
(4) 模块或成品之间一般不接受混合测试。
一般像常规做ROHS测试,一般允许同类材料三混一原则,金属和非金属不能混测。
REACH原材料同类材料最多允许五混一,金属和非金属材料不能混测。
整机产品,一般20个材料一组。
混测不能下结论,会有超标风险,不允许数据质疑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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