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欧盟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法规(简称
REACH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法规的目的是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减少脊椎动物试验,与欧盟在WTO框架下的国际义务相一致。
2008年10月28日,ECHA包含15类物质的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正式生效,企业必须为归入授权候选清单中的物质承担相应义务。企业需要
针对这些高关注物质对自己的产品进行通报、提供充分的信息,制作安全数据表等。近期多批输往欧盟的货物受阻于欧盟REACH法规,涉及包
括美国、中国、日本在内的多个国家,REACH法规对国际贸易的巨大影响已经初现端倪,在当前全球经济危机的大环境下对中国企业的对欧贸
易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据专家估计,因为REACH法规的出台,中国与欧盟1400亿欧元的贸易全部都要受到影响,家电纺织、服装、鞋业、
玩具、轻工、电子、汽车、制药等行业都将受到波及和伤害。
通报:当物品中含有高关注度物质(SVHC)且含量>0.1%,出口总量>1t/年。则非欧盟企业必须通过*一代表(OR)完成通报工作。
限制:如果产品中含有任何限制物质,列于法规附件XVII,那么必须按限制条件使用,限制方法有用途限制,也有用量限制。
供应链信息传递:(a) 当物品含有SVHC且含量>0.1%,总量< 1吨/年则其所有供应商必须向物品接受者提供其可获取的充足的信息,以使
物品使用安全;
(b) 当物品含有SVHC且含量< 0.1%或当物品不含有SVHC时应消费者要求,所有供应商应在收到请求的45天起,免费提供给消费者其可获
RoHS认证*新发展情况如何?
一些大公司已经注意到RoHS并开始采取应对措施,如SONY公司的数码照相机已经在包装盒上声明:本产品采用无铅焊接;采用无铅油墨印刷。
信息产业部2004年也出台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内容与RoHS类似,并于十月份成立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研究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准体系;开展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有关的标准研究和制修订工作,特别是加快制定产业急需的材料、工艺、名词术语、测试方法和试验方法等基础标准。 |
|